佛山戶籍居民申購南海區共有產權房所需條件


佛山市戶籍居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 可以以家庭或個人為單位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一)申購人在南海區常年生活且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非南海區戶籍居民還需在南海區有穩定的工作),申購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家庭成員共同申購;
(二)申購人及其家庭成員在佛山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并且申購前5年內在佛山市沒有住房轉讓記錄;

【佛山戶籍居民申購南海區共有產權房所需條件】(三)非南海區戶籍申購人申購前在本區連續購買社保5年及以上 , 且申購時前一個月保持參保狀態;
(四)戶籍在村委會的申購人和共同申購人除符合上述三項條件外 , 還需在佛山市未享受過農村宅基地政策和沒有自建房 。
注意事項:
一個家庭或個人只能申購一套共有產權住房,并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 。
已承購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或個人,不再另外享受佛山市住房保障政策,包括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領取住房租賃補貼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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