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傷殘賠償標準 泉州工傷賠償辦理指南

泉州市傷殘賠償標準 泉州工傷賠償辦理指南

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 , 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
一次性賠償金按以下標準支付:

一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6倍 , 二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2倍,四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0倍 , 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 , 六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6倍 , 七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2倍,十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1倍 。
【泉州市傷殘賠償標準 泉州工傷賠償辦理指南】本辦法所稱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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