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70歲以上老人福利發放 佛山禪城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申領指南


佛山禪城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申領指南
一、受理條件
具有佛山市禪城區戶籍或駐禪部隊服務管理以及計劃移交地方安置的軍休干部,且年齡在70周歲(含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
二、所需材料
符合高齡老人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可以在符合條件的前一月度起通過“惠企利民”小程序、“佛山通”、政務服務自助終端(佛山一體化平臺)等進行線上申請 。
村(居)委會工作人員應當為有需要的老年人申請高齡老人津貼提供現場協助和指導(老年人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和銀行賬戶原件以備校驗) 。
1、申請人及代辦人(如有)的身份證,驗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驗原件;
3、申請人的銀行存折(由鎮街指定銀行賬戶 , 統一為佛山農商銀行賬戶 , 暫不支持其他銀行賬戶支付),驗原件 。
三、辦理時限
即辦 。
四、辦理流程
1、對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年人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各鎮(街道)、村(居)委會應當每月通過佛山扶持通(禪城分廳)進行數據比對,審核確定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名單 。
各鎮(街道)、村(居)委會在高齡老人津貼信息數據比對中發現異常情況的,村(居)委會應當采取入戶調查、電話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進行核實 。
佛山扶持通(禪城分廳)自動生成每月新增已發放津貼人員公示信息,包含發放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領取標準等基本情況,各村(居)委會應當在政務公開欄或網上進行公示7天,并做好公示情況記錄和資料保存工作 。公示有異議的,由村(居)委會在10個工作日內開展調查并完成異議處理,不符合發放條件的 , 應立即停止發放津貼并追回多發津貼 , 符合發放條件的,繼續發放津貼 。
2、村(居)委會應當于每月15日前將高齡老人津貼發放明細表提交鎮(街道)審核確認 。
3、鎮(街道)應當于每月20日前完成高齡老人津貼審核確認,于每月25日前將高齡老人津貼發放至老人個人賬戶 。如因老人銀行賬號異常導致撥付失敗的情況,則在下月補發 。
五、辦理途徑
窗口辦理:各村(居)委會 。
線上辦理:符合高齡老人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可以在符合條件的前一月度起通過“惠企利民”小程序、“佛山通”、政務服務自助終端(佛山一體化平臺)等 。
六、補貼標準
佛山市70歲以上老人福利發放 佛山禪城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申領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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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高齡津貼發放以月為單位,按發放對象在該月的變動情況進行增減 。該月內任何一日死亡的,該月仍給予津貼,下月停發;該月內任何一日進入新年齡段的,津貼按新年齡段標準發放 。
七、注意事項
1、發放對象發生戶籍遷移的,戶籍遷出的當月由遷出地發放 , 自遷出的次月起由遷入地發放 。年滿70周歲的老人在戶籍遷入禪城后即可向戶籍所在村(居)委申請高齡津貼 , 申請后從遷入的次月起發放津貼 。
【佛山市70歲以上老人福利發放 佛山禪城區老年人高齡津貼申領指南】2、高齡老人津貼因年齡變化需要調整發放標準的,不需要提出變更申請 。
3、已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年人進行區內戶籍遷移的 , 不需要提出變更申請 。
4、已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年人變更銀行賬戶、聯系方式、戶籍地址、家庭住址等信息,應當在每月10日前聯系村(居)委會變更,以免影響高齡老人津貼發放 。
5、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實行屬地化管理,根據發放標準按月發放,自審核通過當月起享受待遇 。
6、享受高齡老人津貼的老人長期在外地居住的,應到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備案,并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和聯系方式,村(居)委會要通過查驗“惠企利民”小程序生存認證、異地居住證明、網上視頻、有時間標記的照片、電話回訪等有效的便民方式,每半年開展一次人員資格認證,并做好相關了解情況記錄檔案 。
長期在外地居住老年人的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應當對老人的高齡老人津貼資格認證給予幫助 。未按照規定參加資格認證的,高齡老人津貼從次月起停止發放 。因上述原因停止發放津貼的人員重新進行資格認證后 , 可以重新申請高齡老人津貼,高齡老人津貼自審核通過當月起繼續享受,停發期間的高齡老人津貼從停止發放的當月起予以補發 。
7、符合高齡老人津貼申請條件的老年人由于個人自身原因,延誤申請超過一年的,從提交申請的當月起計發津貼 。提交申請延誤未足一年的,應從符合條件之月起全額補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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