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發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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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發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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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日起,《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稱為新市民),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
根據《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實施細則(試行)》:
對2021年1月1日以后在本市首次就業的新市民,不受收入線限制和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的年限限制 。
對符合條件申請租賃補貼的新就業無房職工每戶每月租賃補貼標準起點為300元;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的,每戶租賃補貼標準起點增加至每月400元;家庭成員數量超過1人的,每增加1人再上調50元 。
對符合條件申請租賃補貼的外來務工人員,每戶每月租賃補貼標準為300元 。
新市民累計補貼發放期限最長不超過36個月 。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通過銀行轉帳方式,每季度統一發放一次,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補貼發放工作 。
【萊陽市新市民住房保障租賃補貼標準+發放期限】新市民實際承擔的房屋租金低于租賃補貼標準的,按實際承擔的租金發放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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