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結婚證辦理指南 珠海結婚登記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①男女雙方一方具有珠海市戶籍;
②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③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④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從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⑤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⑥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⑦雙方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⑧雙方所持證件及證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和《廣東省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要求 。
辦理材料

1.雙方提供本人有效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證的可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當事人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還應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高婚證、加蓋查檔專用章的離婚登記檔案復印件、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持法院一審判決書的,還須提供法院的判決生效證明書);
3.當事人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還應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結婚證〔或者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和配偶死亡證明等材料 。死亡證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書及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因死亡注銷戶口等證;

4.現役軍人結婚登記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的 , 還應當提供已注銷的戶口簿或者戶口注銷證明;
5.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 , 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6.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6個月拍攝的半身免冠紅底合影照片 。

【珠海市結婚證辦理指南 珠海結婚登記辦理指南】辦理流程
網上預約入口:https://www.gdhy.gov.cn/
第一步:申請人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任一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
第二步: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
第三步: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 , 取號等待受理 。
第四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當場發放證件 。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即辦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地點
1.香洲區婚姻登記處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香山湖公園游客中心旁
電話:0756-2271045
2.金灣區婚姻登記處
地址:珠海市金灣區金鑫路137號金灣區市民服務中心A2棟3樓民生事務綜合服務廳婚姻登記窗口(5-7號)
電話:0756-7263036
3.斗門區婚姻登記處
地址:珠海市斗門區井岸鎮毛山里東72號婚姻登記處窗口
電話:0756-5152922
4.高欄港區婚姻登記處
地址:珠海市高欄港區南水鎮南橋路23號1棟2樓
電話:0756-723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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