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大病抵扣年度醫療費用 中山個稅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指南


扣除標準 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個稅大病抵扣年度醫療費用 中山個稅大病醫療專項扣除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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