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煙臺市保障住房新政 煙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

2018煙臺市保障住房新政 煙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

修訂后的新版《煙臺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辦法》近期已正式出臺,自2018年7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14日 。
1.是取消保障房配建制度 。根據住建部、財政部《關于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今后城鎮住房保障要逐步轉向以租賃補貼為主,同時我市2017年起已開始試行出售型的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為此新《辦法》不再硬性規定8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按新建住宅5%的比例配建保障房 。

2.是推行保障房租金減免方式 。原先,我市保障房實行市場化租金,再按承租家庭收入情況分檔發放租賃補貼 。對于保障房承租家庭而言,這項業務需要分兩個具體步驟來辦,即月初先交房租,月底再領取補貼 。為進一步簡化辦事程序,為群眾提供方便,新《辦法》根據上級政策規定和我市實際情況,將兩步壓縮至一步 , 確定對保障房承租家庭不再發放租賃補貼,而是實行租金減免方式,其中基準租金按照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租金水平下浮5%核定,租金減免標準按照原先租賃補貼的同等標準計算,并隨承租家庭基本情況的變化進行動態調整,承租人實際只需繳納減免后的租金,這樣做大大減少承租人來回跑腿的麻煩 。此外,對保障對象自行在市場上租房的,仍然按原先的程序領取租賃補貼 。

3.是優化申請審核程序 。新《辦法》進一步細化了申請家庭的范圍和限制性條件,將已購經適房、共有產權住房、承租直管公房等情形納入限制性條件,同時對申請資料和辦事流程進一步梳理優化,以提高審核時效性 。對已享受保障的家庭 , 新《辦法》帶來了一個利好消息 , 就是參照上海、廣州等先進城市的做法,將《住房保障資格證》的有效期由1年延長到3年,期間主要通過誠信申報與部門聯審的方式實行動態管理,減少保障家庭跑腿次數 。據有關負責人介紹,為做好政策銜接,原來已經發放的1年期《住房保障資格證》,需要先按原規定走完本輪年審程序之后 , 換新證時再調整為3年期;《辦法》施行后新發放的《住房保障資格證》,則統一調整到3年 。四是加強保障后續監管 。

【2018煙臺市保障住房新政 煙臺新市民住房保障政策】4.突出保障家庭在住房保障期間的誠信申報和主動復核責任,明確住房保障信息系統要與公安、民政、不動產登記、商品房預售、直管公房等信息平臺建立共享渠道 , 實行動態監管,發現保障對象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相關征信系統和檔案,5年內禁止申請住房保障 。此外,新《辦法》將存量的廉租房納入保障性住房統籌管理,租金減免標準按照保障房基準租金和原廉租房租金的差額計算,以逐步實現平穩過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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