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8日清遠出入境辦證服務恢復 清遠出入境管理


2023年3月8日清遠出入境辦證服務恢復
目前我省已恢復提供出入境辦證服務,但系統仍不穩定 。請需要辦證的群眾,按照當地具體指引有序前往辦證大廳辦理業務 。
拓展:清遠護照辦理申請材料
【2023年3月8日清遠出入境辦證服務恢復 清遠出入境管理】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到出入境辦證大廳領取并填寫)
2、近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證件數字相片技術要求》標準的制證相片一張 。
3、交驗身份證原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

特殊情形,仍需額外提供以下資料:
(一)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如未辦理居民身份證,需提交本人戶口簿 。申請人應當由監護人陪同申請,除提交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要提交本人的《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以及監護人的委托書 。

(二)在廣州、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本市戶籍的大學生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 。(不適用于清遠)
(三)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和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還須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出具(按干部管理權限)的《關于同意XXX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遺失證件申請補發的,還須出具《遺失證件函》 ?,F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應當提交軍官證、士兵證或者警官證作為本人的身份證明 。
(四) 暫住在我省的華僑申請護照換發、補發或變更加注的 , 需提交定居國外的證明及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及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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