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被注銷設站資格情形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注銷設站資格,被注銷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年后可重新申請設站:
【江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被注銷設站資格情形】(一)在全國博士后綜合評估中被評估為不合格等次 。
(二)新設站兩年內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 。

(三)連續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員 。
(四)嚴重違反博士后工作有關規定或存在重大學術不端等問題 。
(五)無法為博士后研究人員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或因業務調整、重組、破產等原因無法繼續開展博士后工作 。
全國博士后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每年集中向有關地區、部門通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動態調整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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