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調整工資?

濰坊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調整工資?

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調整工資?
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調整薪酬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第二條指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需要降低工資標準或者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 應當事先征求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向全體職工說明理由 。需要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企業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后 , 應當及時提高工資標準 。
【濰坊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否調整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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