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人力產業園建設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


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產業園建設補貼申請指南
一、申請對象
符合條件的我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或分園 。
二、申請條件
(一)在我市建成并運營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或分園;

(二)建筑面積達到2000平方米,設備設施較完善;
(三)產業園入駐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低于15家(臺山、開平、恩平市不低于10家) 。
三、提交材料

(一)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產業園建設補貼申請表;
(二)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建設立項和建成驗收材料;
【江門人力產業園建設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市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三)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管理文件;
(四)產業園入駐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名單(主要包括入駐機構名冊、營業執照、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或備案、入駐評審公告等材料);

(五)建筑面積相關材料 。
以上材料請提供原件核查,復印件作為提交材料 。
四、受理機構(部門)
由江門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受理 。
五、補貼標準
按產業園房屋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00元標準給予建設補貼 。
六、發放方式
一次性發放 。
七、其他
(一)補貼所需資金納入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統籌安排,由江門市本級財政負責 。
(二)本補貼由受理機構核實后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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