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城市居民低保給付 費縣最低生活保障

費縣城市居民低保給付 費縣最低生活保障

費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給付
一、受理條件: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2014年2月21日國務院令第649號)第九條: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二條:對批準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 。

二、申請材料(材料可去山東政務服務官網下載)
身份證、最低生活保障申請及授權書樣表、申請表
三、辦理流程
1、核對
10個工作日,符合的出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
2、審核

10個工作日,完成入戶核實,遞交評估材料
3、審批
5個工作日 , 鄉鎮街道將批準決定公示
四、辦理時限
法定時限30工作日
承諾期限20工作日
五、咨詢方式窗口及受理地點
1、咨詢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費縣建設路95號費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綜合受理窗口B2窗口

2、咨詢電話:0539-2113271
3、咨詢網址:點擊進入
受理地點、時間
4、受理地點:山東省臨沂市費縣建設路95號費縣政務服務中心一樓綜合受理窗口B2窗口
窗口名稱:綜合受理窗口
窗口編號:B2窗口
5、受理時間:
3月-4月、10月春秋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月-9月夏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1月-2月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
六、常見問題解答
為什么個人領取的低保金低于當地低保標準?
【費縣城市居民低保給付 費縣最低生活保障】回答: 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補差發放,并不是按照低保標準全額發放 。在低保審核審批及動態管理過程中會對家庭收入、財產情況進行核查 , 低于當地低保標準予以補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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