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頂尖人才申請材料/條件 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評定辦法


引進產業頂尖人才、領軍人才補貼
一、申請條件
1.全職引進的“諾貝爾獎”獲得者、兩院院士等頂尖人才 。
2.全職引進的國家級、省級領軍人才 。
注意:所指頂尖人才、國家級和省級領軍人才由《江門市高層次人才目錄分類》確定 。

【江門頂尖人才申請材料/條件 江門市高層次人才認定和評定辦法】二、提交材料
1.江門市引進產業頂尖人才、領軍人才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護照);
3.人才資格相關文件材料、證書;
4.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5.原用人單位離職證明 。
三、發放方式
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單位 。
注意:本補貼自2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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