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港澳項目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申請要求一覽


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
1、補貼對象:
港澳項目① 。
2、申請條件:
在國家級、省級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并在江門市注冊成立企業且依法申報納稅(含免稅)的港澳項目 。

3、補貼標準及期限:
【江門港澳項目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申請要求一覽】按獲獎金額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 , 每個項目配套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
4、申請材料:
(1)獲獎證書;
(2)發放獎金的銀行流水;
(3)企業銀行賬戶 。
注解:
①港澳項目:指項目技術帶頭人為港澳居民或創業團隊2/3以上核心人員為港澳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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