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用人單位招聘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多少 江門用人單位招聘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
一、補貼對象:符合條件用人單位 。
二、申請條件:
(1)招用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
(2)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

三、補貼標準及期限:
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補貼
四、申請材料:
(1)身份證;
(2)勞動合同;
(3)單位銀行賬戶 。
五、申請說明:
【江門用人單位招聘脫貧人口就業補貼多少 江門用人單位招聘脫貧人口就業補貼】補貼對象應于有關人員穩定就業滿6個月之日起1年內,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同一人員在同一單位就業的 , 本項補貼與其他吸納就業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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