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用人單位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條件材料/補貼標準


就業見習補貼
一、補貼對象:
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勞務派遣單位除外) 。
二、申請條件:
(1)用人單位組織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
(2)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80%的標準對見習人員支付工作補貼 。

三、補貼標準及期限: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且不高于用人單位實際支付的工作補貼金額,給予補貼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
四、申請材料:
(1)見習協議書;
(2)身份證;
【江門用人單位就業見習補貼申請條件材料/補貼標準】(3)畢業證書(以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身份享受時提供);
(4)見習單位發放補貼明細賬(單);
(5)單位銀行賬戶 。
五、申請說明:
補貼對象應于見習結束之日(實際見習時間不少于3個月)起1年內 , 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補貼申請 。2021年12月31日前 , 見習期未滿即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單位,可申請剩余期限的見習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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