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就業補貼 江門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申請指南


【江門市就業補貼 江門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申請指南】公共就業服務崗位補貼
一、補貼對象:
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① 。
二、申請條件:
在各市(區)開發的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崗位就業,并按要求完成相應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任務 。

三、補貼標準及期限:
每人每月參照當地(縣級)同條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水平(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單位繳納部分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三個部分)給予補貼 。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
四、申請材料:
(1)勞動合同;
(2)畢業證書;
(3)個人銀行賬戶 。
五、申請說明:
(1)各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按月向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發放補貼;(2)本項補貼與高校畢業生基層崗位補貼、基層就業補貼不得疊加享受 。
注解:
①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學校(含港澳臺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的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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