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哪些待遇 臨沂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臨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哪些待遇 臨沂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臨沂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一覽
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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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目前按省政府統一標準執行,今后市政府將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
對繳費15年以上的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具體標準由縣區政府確定 。加發部分的資金由縣區政府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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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 。

參保人死亡情況:
1)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除繳費補貼外,依法繼承;
2)繳費補貼余額用于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3)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領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臨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有哪些待遇 臨沂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4)相關人員在待遇領取人死亡后30日內辦理居民養老保險注銷登記的,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600元,有條件的縣區也可適當提高標準,最高不超過1000元;
5)所需資金市財政承擔100元,其余由縣區政府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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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如果對待遇領取標準有異議怎么辦?
答: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對待遇領取標準有異議的,可向戶口所在地縣社保機構提出重新核定申請 。
社保機構會及時受理,重新核定,并將核定結果書面反饋待遇領取人員 。
確需調整的,待遇領取人員需簽字、簽章或留指紋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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