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城鄉養老保險 江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指南


一、受理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 , 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
二、辦理流程
1、出具參保憑證 。參保人在轉出地社保停保狀態下,攜帶身份證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出手續,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實際繳費情況為其開具《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 。

2、轉入申請登記 。參保人在轉入地參保繳費后,攜帶身份證和《省內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到現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保關系轉入手續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經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 。

3、參保人只需完成上述兩個手續,剩下的工作將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對接轉移 。

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聯系函》后 , 將參保人的社保關系轉出,并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信息表》;
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后,及時為參保人錄入轉移信息 , 辦結轉移手續 。
三、申請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戶口簿
3.參保繳費憑證或廣東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專用折
4.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折)
四、辦理渠道
1.粵省事小程序、廣東政府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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