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居民醫保住院待遇報銷標準 江門市醫保報住院報銷標準


居民醫保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保持不變 。2021年7月1日起,居民醫保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繼續為54萬元(含大病保險24萬元) 。
江門居民醫保住院待遇報銷標準 江門市醫保報住院報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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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住院基金支付比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別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85% ,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80%,三級定點醫療機構65%,其他支付情形醫療機構40% 。
起付標準:起付標準分別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5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900元 , 其他支付情形醫療機構1500元 。在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參保人向家庭病床定點醫療機構轉診并建立家庭病床的,不設起付標準 。
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基金對居民醫保參保人在基本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上上年度江門市城鄉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左右 。2021年7月1日起,居民醫保年度內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為30萬元 。
【江門居民醫保住院待遇報銷標準 江門市醫保報住院報銷標準】參加居民醫保的特困供養人員住院可以享受零起付標準,在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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