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校外培訓機構注銷警示名單及違規辦學舉報電話


2021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正式實施 , 其中第五十條明確規定:“民辦學校無實際招生、辦學行為的 , 辦學許可證到期后自然廢止,由審批機關予以公告 。民辦學校自行組織清算后,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按照“雙減”工作要求,各縣(市、區)全面清理規范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排摸出符合辦學許可證廢止情形的機構38所,現予以警示提醒 。
請各機構舉辦者認真核對,如有異議請及時聯系屬地教育行政部門 。各地教育部門將適時正式發布公告,廢止各機構辦學許可證 。
辦學許可證廢止后,各機構舉辦者應盡快自行組織清算,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各機構不再具備辦學資格,如再從事培訓活動 , 屬地教育部門將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
機構注銷警示名單
溫州校外培訓機構注銷警示名單及違規辦學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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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違規無證辦學如何管?溫州各地舉報電話和郵箱來了
為貫徹落實“雙減”工作要求,規范學科類培訓管理,查處變相違規培訓行為,廣泛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現將舉報電話和郵箱向社會公開 。如您發現有以下隱形變相違規學科類培訓行為,歡迎撥打教育部門舉報電話或發送郵件提供線索 。
一、在居民樓、酒店、咖啡廳、網吧、小區物業等場所 , 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學科類培訓 。
二、以咨詢、文化傳播、“家政服務”“住家教師”“眾籌私教”等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 。
三、在科技、體育、文化藝術等非學科類培訓和托管機構中,開展學科類培訓 。
四、以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開展學科類培訓 。
五、不具備教師資格人員開展學科類培訓;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開展有償補課 。
六、其他隱形變相違規開展學科類培訓 。
【溫州校外培訓機構注銷警示名單及違規辦學舉報電話】各縣(市、區)舉報電話和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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