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境外人才生活補助公示后多久發放?


對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的,在1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按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撥付給申請人 。
生活補助根據個人所得項目,按照分項計算(綜合所得進行綜合計算)、合并補貼的方式進行,具體按下列方式計算:

財政補助金額=分項分年度的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總和
各分項分年度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
1.個人綜合所得分項(居民個人綜合所得包含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4項):分年度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綜合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

2.經營所得分項:分年度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 。

3.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分項:分年度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入選人才工程或人才項目獲得的補貼性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 。
第五條生活補助每年補貼一次,于次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受理、發放 。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計算,以一個納稅年度為準 。當期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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