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職業技能補貼申請 中山勞動力技能補貼申請指南


中山勞動力技能補貼申請指南
一、補貼對象
自費參加培訓或自學提升技能的符合條件的各類勞動者(含在本省從事家政服務業在內的靈活就業人員) 。
二、補貼申領條件
取得相應證書(包括我省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國家授權的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國家技能等級證書,以及我省核發的、納入補貼范圍的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 。
三、補貼標準

經省、市職業技能培訓課程標準技術委員會審定、納入補貼范圍的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其補貼標準由組織開發的行業主管部門、單位等根據培訓實際成本提出,按管理權限分別報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后,統一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實施 。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合格證書等的補貼標準按我省勞動力職業技能提升補貼標準執行 , 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公布和調整 。
四、申領期限

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 。
五、補貼的申領
1、自費參加培訓或自學提升技能、取得相應證書的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應通過登陸《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向戶籍地、或者求職就業地、或者常住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 , 其中符合享受生活費補貼條件的,一并提出申請 。
2、自費或自學提升技能的勞動者可以選擇在戶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職就業地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不得限制 。

3、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應根據信息系統要求填報下列信息:
勞動者個人應填報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廣東省核發的居住證、職業(工種)、等級、證書編號、手機號碼、社會保障保卡或個人銀行帳戶等信息;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同胞返鄉證等信息 。
注:企業、機構、勞動者個人不得重復申領 。
4、同一勞動者一年內(自然年度)可申領三次技能提升補貼(含機構提供的免費培訓),但同一職業同一等級同一工種證書只能申領一次補貼,不得重復申領和重復享受 。
5、勞動者獲得當地發布的企業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范圍內職業(工種)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 補貼標準可在規定標準基礎上提高30% 。
6、勞動者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應按《廣東省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補貼申領管理信息系統》要求,認真逐項填報相關信息,因信息填報不全或錯誤導致補貼申領被拒絕的,需重新申請 。
【中山職業技能補貼申請 中山勞動力技能補貼申請指南】7、退役軍人參加由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組織的免費技能提升培訓,按照退役軍人教育培訓有關政策文件執行,相關補助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不足部分從失業保險基金中籌集的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列支;退役軍人參加由非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牽頭組織的技能提升培訓的 , 可按照本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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