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條件 汕頭車輛免檢標志申領條件


車輛免檢標志申領條件
 ?。ㄒ唬┟餳斐盜痙段⒉岬羌?年以內的非營運轎車(含大型轎車)和其它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ǘ┎話姘怠?座以及7座以上車輛;
 ?。ㄈ┎話ǔ盜境齔е掌穡?超過4年未辦理注冊登記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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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12項措施實施細則》,將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面包車除外)納入免檢范圍 。
基本申請條件:
申請前,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并提交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檢驗合格標志 。
一、符合6年免檢的情形
自2020年11月20日起,6年以內的7-9座非營運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非營運大型轎車(面包車除外) 。每2年需要定期檢驗時,可以直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檢驗標志,無需到機動車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
【免檢車申領檢驗標志條件 汕頭車輛免檢標志申領條件】二、不符合6年免檢的情形
上述車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6年內仍按原規定的周期進行檢驗:
(1)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2)自車輛出廠之日起,超過4年未辦注冊登記手續;
(3)營運轉非營運轎車和其他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4)非法改裝被依法處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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