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政府人才補貼 中山人才補貼政策


中山人才補貼政策
一、關于“中山英才計劃”科技創新、企業經營管理、金融領域的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待遇
(一)政策實施時間
從2017年3月28日起開始實施 。
(二)待遇標準
由用人單位培養引進的科技創新領軍人才、高端經營管理人才、金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經廣東省認定的,直接分別認定為中山英才計劃的科技創新、企業經營管理、金融領域的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由用人單位選擇引進,由市人社局審核并核定額度,為引進人才按實際年工資薪金收入1∶1比例提供生活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享受期為3年 。

【中山政府人才補貼 中山人才補貼政策】三、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七層次認定
(一)政策實施時間
從2017年3月28日起開始實施 。
(二)申請條件
1.在政策實施后,對企業(經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機構及其他相關市場主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培養和引進并經市人社局核定認可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2.在政策實施后,對企業(經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機構及其他相關市場主體 , 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培養和引進并經教育部認可學歷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四、關于青年人才培養工程相關人才待遇
(一)政策實施時間
從2017年3月28日起開始實施 。
(二)待遇標準

青年人才培養工程購房補助的標準為6.6萬元,分三年發放 , 每年發放2.2萬元 。
五、關于調整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發放年限
(一)評定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發放要求
經評定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的購房補貼,實行分三年發放,每年年審合格后核發待遇的操作方式 。購房補助的時限比例同步調整為:發放按年份比例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具體發放方式程序按原文件要求辦理 。遇有層次變更、待遇補發等特殊情況,參照以下認定的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發放具體規定操作 。
自2017年12月1日起執行,被評定的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發放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
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評定受理咨詢電話:89817156;津補貼發放咨詢電話:88872123;政策咨詢電話:88260730;事業單位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評定咨詢電話:88321617 。
自2018年1月起執行,被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津補貼發放工作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受理咨詢電話:89817156;發放咨詢電話:88872123 。
該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 有效期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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