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自主創業社保補貼標準 汕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汕頭自主創業社保補貼標準 汕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汕頭自主創業社保補貼標準 汕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補貼標準
每月按用人單位為符合條件人員(含創業者本人)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補貼(不包括個人繳納部分) 。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3年 。
補貼條件
1.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為畢業5年內(以畢業證落款日期起算)的高校畢業生 。
2.用人單位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 。
3.相關人員(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及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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