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退員工HR要注意什么 試用期辭退員工HR有什么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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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試用期中,除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
2、《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 , 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 , 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

【試用期辭退員工HR要注意什么 試用期辭退員工HR有什么要注意的】3、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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