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過錯也要擔責的12種情形 無過錯責任12種情形是什么

小明找兜仔哭訴,說他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開車,可還是撞傷了行人,交警判他無過錯,但還是要承擔賠償責任,他覺得特別的不公平,憑什么?
出于對受害人的保護,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法律規定了無過錯原則,即不論當事人在主觀上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當然,這種歸責原則只適用于一些特定情形: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
2、《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運輸者、倉儲者對此負有責任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
3、《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 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4、《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四條 違反國家保護環境防止污染的規定,污染環境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
5、《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五條 在公共場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
6、《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七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
【無過錯也要擔責的12種情形 無過錯責任12種情形是什么】7、《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三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 。

無過錯也要擔責的12種情形 無過錯責任12種情形是什么

文章插圖
8、《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 。
9、《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
10、《侵權責任法》第八十六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倒塌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
11、《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五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 。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
12、《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九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
法律講因果,即便非你的主觀故意導致了最終結果,但是因果已在,你就可能要承擔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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