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被賠償人死亡項目有哪些

【國家賠償被賠償人死亡項目有哪些】
造成被賠償人死亡的 , 國家賠償的項目和標準是: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 ,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 , 造成死亡的 , 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 , 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 。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 , 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準 , 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 。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 , 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 , 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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