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動火的原則 三不動火的原則分別是什么


三不動火的原則 三不動火的原則分別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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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不動火原則是指沒有動火工作票不動火;動火手續不完善不動火,安全措施未做好不動火 。
2、特殊或緊急情況(如事故搶修、夜間、節假日等)不能履行正常動火手續時,可不開動火工作票,但必須履行許可手續(同時通知廠部值班人員和消防人員到現場)做好防火安全措施 。
3、動火工作票延期手續應在動火結束前辦理,工作許可人應根據運行生產需要或請示上級批準后辦理,辦理意見寫在備注欄內 。
【三不動火的原則 三不動火的原則分別是什么】4、工作過程中不得任意改變工作方案,否則應重新辦理動火安全措施票,在動火工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或違章作業,現場監督人員有權下令停止動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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