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長的職責是什么


鄰長的職責是互相糾舉及收容安置,亦指鄰居之間的負責人,是《周禮》中的官名,《周禮》謂一里分五鄰,每鄰五家,有鄰長,雖名官,實為小吏,各家有事互相照應 。
【鄰長的職責是什么】孝文帝太和十年(486)“二月甲戌,初立黨、里、鄰三長,定民戶籍 。”每五家立一鄰長,負責核定戶籍,征發賦役 ??蓮鸵环虮?,后改為役調全免 。北齊時改為以十家為比鄰,設長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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