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不受案范圍有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及《若干解釋》的有關條文規定,下列九種行為不屬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圍:
1、關于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
2、抽象行政行為 。
3、內部行政行為 。
4、終局行政行為 。
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為 。
6、民事調解行為和民事仲裁行為 。
7、行政指導行為 。
8、重復處理行為 。
9、對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為 。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3條規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行政訴訟不受案范圍有哪些】(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
(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 。
推薦閱讀
- 不吃米飯能減肥嗎
- 個人債務不清償有什么辦法解決
- 立案偵查是不是一定會定罪
- patreon怎么搜不到人
- 一元蟹能養大嗎
- 抖音怎么不讓別人看到瀏覽記錄
- 單招報名后可以棄考嗎
- 支付寶備用金為什么不能用了
- 六月份的蓮蓬可以吃嗎 吃蓮蓬會不會長胖!
- 商標注冊可以走加急流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