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離婚有哪些條件


【婚姻法離婚有哪些條件】協議離婚的條件: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 。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
訴訟離婚的條件:
1、對方與他人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 。
2、對方有家暴、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 。
3、對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而且屢教不改的 。
4、夫妻兩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一方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治不愈、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等情形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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