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包括哪些


監護權分為人身監護權和財產監護權兩種 。
1、人身監護權
監護權的人身監護權與親權中的身上照護權的內容基本相同,具體包括:
(1)住居所指定權 。
(2)交還請求權 。
(3)被監護人身份行為以及身上事項的同意權 。
(4)撫養義務 。
(5)對被監護人監督、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
2、財產監護權
監護人應全面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權益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十五條,監護人應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履行監護職責 。監護人除為維護被監護人利益外,不得處分被監護人的財產 。
【監護權包括哪些】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在作出與被監護人利益有關的決定時,應當根據被監護人的年齡和智力狀況,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
成年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應當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保障并協助被監護人實施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
對被監護人有能力獨立處理的事務,監護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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