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辦離婚需要婦檢都有哪些規定
【去辦離婚需要婦檢都有哪些規定】
離婚時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婦檢,但是我國《婚姻家庭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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