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罪報案方式有哪些

【虛假訴訟罪報案方式有哪些】
虛假訴訟是指民事訴訟的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合謀編制虛假事實和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利用法院的審判權、執行權 , 非法侵占或損害第三者財產或權益的訴訟行為 。
如果發現有人虛假訴訟,應首先向公安機關報案 , 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 。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 。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 , 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愿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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