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落戶條件新規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解讀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解讀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增強發展內生動力、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武漢市公安局調整四項戶口遷移政策相關條件和辦理規定,并已于2023年12月7日實施 。
此次優化人口落戶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
 ?。ㄒ唬┑髡行某喬蚱尥犢考白優媲浠跫?。取消中心城區夫妻投靠落戶的婚齡限制,在全市實行統一的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落戶政策 。已結婚登記的夫妻一方為本市戶籍,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非本市戶籍的另一方和符合隨遷條件的子女,可申請落戶 。原“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和“中心城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兩項業務合并調整為“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業務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 武漢落戶條件新規解讀】


?。ǘ┑髡悍柯浠跫?。取消原購房落戶業務中“首次交易商品房”以及購房面積、金額等條件限制 。非本市戶籍人員在本市購買自有產權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書,房屋證載用途為住宅(集體土地自建房除外),可申辦落戶 。原“購買新城區商品房落戶”和“購買中心城區商品房落戶”兩項業務合并調整為“自有產權住房落戶”業務 。

 ?。ㄈ┑髡魯喬Ъ嗽鼻ㄈ脛行某喬?、开发区落户条?。取消新城區戶籍人員遷入中心城區、開發區落戶需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滿1年的條件 。新城區戶籍人員在中心城區、開發區有自有產權房屋,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書、土地所有權證書,房屋證載用途為住宅的,可申請落戶 。
 ?。ㄋ模┙徊接嘔秩牖д?。進一步調整完善積分入戶辦法,提高“居住年限”“繳納社?!薄昂戏ǚ€定住所(含租賃)”分值權重,確保三項占比在50%以上,為普通勞動者落戶武漢提供便利 。
以上具體戶口遷移事項的辦理條件、需提供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期限,按《武漢市戶籍業務辦理指南(新調整項目)》執行 。積分入戶業務按修訂后《武漢市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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