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要交罰款嗎?

天津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要交罰款嗎?

答:用人單位逾期仍不繳納需處以罰款 。
1、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 , 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2、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

3、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
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數額為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乘以單位繳費費率之積 。
【天津用人單位欠繳工傷保險費要交罰款嗎?】對難以按照職工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建筑施工企業、小型服務企業、小型礦山企業等行業企業 , 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具體計算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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