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 承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申領指南

河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 承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申領指南

補助對象
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 , 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按當地制定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給予救助供養 。
申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 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 , 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 , 殘疾人應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

辦理流程
1.申請及受理 。申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應當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本人申請有困難的 , 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員會或者他人代為提出申請 。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應當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
【河北省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實施辦法 承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金申領指南】
2.審核確認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 , 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信息核對等方式 , 對申請人的經濟狀況、實際生活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狀況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初審意見 。

3.生活自理能力評估 ??h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 , 對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進行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確定特困人員應當享受的照料護理標準檔次 。
4.發放 。各地要全面實行社會化發放 ??h級民政部門要及時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交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名冊和擬發供養資金數額清單,財政部門要及時審核并按月撥付資金,直接支付到個人賬戶,集中供養對象的供養資金撥付到特困供養服務機構 。
5.終止救助供養 。特困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終止救助供養:(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二)具備或者恢復勞動能力;(三)依法被判處刑罰,且在監獄服刑;(四)收入和財產狀況不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五)法定義務人具有了履行義務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法定義務人;(六)自愿申請退出救助供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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