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困難職工補助標準規定 湖北困難職工補助標準規定最新


湖北困難職工補助標準規定
 ?。?)生活救助 。深度、相對困難和意外致困職工每戶每年分別不超過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2個月、10個月之和 。
 ?。?)醫療救助 。根據困難職工醫療醫藥費支出和幫扶資金籌集情況,按照不超過醫療醫藥費用個人承擔部分確定,一般每戶每年不超過2萬元 。

 ?。?)助學救助 。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學生助學,每生每年不超過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0個月之和;對高中、中職的學生助學,每生每年不超過當地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準6個月之和 。
對符合條件的建檔困難職工家庭,重點實施一項救助,也可實施多項救助 。
注:武漢市城鄉低保標準:城市低保940元/月,農村低保820元/月 。
臨時生活救助
【湖北困難職工補助標準規定 湖北困難職工補助標準規定最新】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限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災害或突發意外等情況,造成家庭臨時生活困難而又不符合困難職工建檔條件的職工,實施臨時救助 , 每人每年不超過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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