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調動招錄類落戶辦理總指南 成都考調


調動招錄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到本市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人員 前置條件: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公選、公招、錄用、調動到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和通過聘任制公務員公開招聘到本市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工作的人員,按本人或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成都調動招錄類落戶辦理總指南 成都考調】

所需材料
《入戶申請表》;(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或上網下載)

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市或區(市)縣組織、人社部門的公選、公招、錄用、調動正式公文;(原件和復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住房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直系親屬戶口的提供:入戶地合法穩定住所佐證材料,入戶地居民戶口簿和親屬關系佐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入集體戶的提供: 本人無房佐證材料 , 集體戶首頁或集體戶管理單位同意接收函 。(原件)

備注說明
省內居民申請辦理遷移前 , 必須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居住登記 。
本人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的 , 可按規定申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參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務指南 。
入集體戶的,應在本市無住房 。
請前往落戶地公安辦證中心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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