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企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一次性養老補助政策


1、補助標準 。
設區的市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0% 。
2、申請程序 。
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獨生子女父母,屬正常運轉企業職工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由企業在為職工辦理退休時發放;企業有能力支付而未支付的,有關部門應當負責督查處理,職工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困難企業、確實無力解決的破產關閉企業的一次性養老補助,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協調解決,縣(市、區)人口計生部門負責發放 。

3、困難企業認定 。
【泰安企業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加發一次性養老補助政策】各地成立由財政、經濟信息化、國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口計生等部門參加的“困難企業認定工作小組”,根據本地政策規定及企業實際經營情況,確定困難企業認定標準,每年組織一次困難企業認定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