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小學一年級入學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4清遠城區小學一年級報名指南
2024清遠小學一年級報名指南
一、招生對象
(一)公辦學校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建立小學學籍 , 在清城區學校的招生范圍(即學區,下同)內居?。?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學校學區內戶籍 , 且戶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所擁有合法房產(合法房產是指持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沒有權屬糾紛、受法律保護,且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擁有權屬占比51%以上的房產,以下簡稱“合法房產”)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2)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并實際一同居住;
(3)戶籍在清城區內、學校學區外,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 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4)其戶籍掛在清城區學校學區內的派出所,或掛在學區內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員的合法房產地址上;
(5)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人員;
(6)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7)非清城區戶籍,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
(二)民辦學校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建立小學學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清城區戶籍;
(2)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3)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人員;
(4)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在清城區內有穩定職業、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外來務工人員;
(5)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法定監護人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兒童(),帶齊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20日-5月21日到清城區教育局教育股(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二樓203室)進行現場報名 。
(二)其他符合報名條件、報讀清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一年級的適齡兒童,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8日8:00-5月22日18:00 。
(三)報名入口:在電腦上登錄“清遠市清城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 , 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拍攝、上傳相關報名材料 。所有上傳的資料和證件,必須通過手機拍攝原件獲取(以復印件拍攝、上傳的視為無效) , 照片必須清晰、齊全 。
【清遠市小學一年級入學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4清遠城區小學一年級報名指南】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時,須在充分了解所選擇的民辦學校辦學情況、收費標準、招生計劃(含剩余學位數)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個人意愿和家庭經濟狀況,綜合考慮、合理選報一所民辦學校 。
符合入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只可申報一所民辦學校和一所公辦學校 。
三、報名須上傳或提供的材料
(一)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若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并實際一同居住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
(二)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清遠市高級人才證》(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
4.其法定監護人高層次人才認定批復;
5.住房證明材料;
(三)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現役軍人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軍官證》;
4.部隊證明;
(四)非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等材料;
2.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的證明材料;
(4)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5)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五年的住房證明材料(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的產權證、產權人身份證等);
3.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在清城區內有穩定職業、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證明材料;
4.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四、招生派位和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派位辦法
1.公辦學校按以下類別順序進行招生派位
第一類:戶籍在學校學區內,且戶籍在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所擁有合法房產的同一地址上,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二類: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并實際一同居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類:戶籍在清城區內、學校學區外,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四類:戶籍掛在清城區學校學區內的派出所,或掛在學區內非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人員合法房產地址上的適齡兒童;
第五類: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適齡兒童;
第六類:戶籍為清城區區外(即非清城區戶籍),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 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
2.公辦學校招生派位時,首先確保上述招生類別第一類的適齡兒童入讀所屬學區學校;其次按照第二類至第六類的順序派位 。當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學位供給計劃時,根據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協調機制”,將超出部分的適齡兒童統籌協調到大學區內或其它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
2024年秋季,全區設置6個大學區,具體如下:

文章插圖
(二)民辦學校錄取辦法
清城區教育局管轄的民辦學校面向清城區招生,不得跨區招生和招收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招生時,所有學校嚴格遵守免試入學的規定 。
1.符合招生報名條件,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則全部錄取 。
2.符合招生報名條件 , 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采用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
3.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搖號方式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剩余的招生計劃數實行公開報名 。若公開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采用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
五、招生報名程序和時間安排
性質
時間安排
招生報名工作程序
責任單位
公
辦
學
校
5月8日前
完善招生報名平臺的建設工作
平臺公司
5月11日-5月13日
網上報名平臺公開測試,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模擬報名(非正式報名,測試結束后,報名信息及上傳資料將被清空)
平臺公司、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14日-5月15日
招生平臺操作培訓
平臺公司、
清城區教育局
5月18日-5月22日
網上正式報名
平臺公司、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23日-6月7日
各學校對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收集并整理報名信息 。對報名資料不全、不清晰、有異議等情況,各學校要求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補充
各學校、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24日-6月20日
清城區教育局聯同相關部門核實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材料的真實性
清城區教育局、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或房產交易中心、社(醫)保局等部門
6月8日-6月16日
上門核查入住情況
各學校
6月10日-6月21日
清城區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清城區教育局、相關人員
6月25日
平臺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一批次錄取名單
各學校、平臺公司、
清城區教育局
7月6日-7月30日
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清城區教育局
7月31日
平臺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二批次錄取名單
各學校、平臺公司、
清城區教育局
8月1日-8月2日
在平臺打印或到校領取《入學通知書》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各學校
8月30日
學校公布新生分班情況;新生回校報到及接受入學前教育
各學校
9月2日
正式開學
各學校
民
辦
學
校
5月11日-5月13日
網上報名平臺公開測試 ,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模擬報名(非正式報名,測試結束后,報名信息及上傳資料將被清空)
平臺公司、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14日-5月15日
進行招生平臺操作培訓
平臺公司、清城區教育局
5月16日前
確定民辦學校招生計劃;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確認并上報愿意報讀本校的六年級畢業生名單;公布剩余學位數
清城區教育局、相關學校、平臺公司
5月18日-5月22日
網上正式報名
平臺公司、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23日-5月31日
學校對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 , 收集并整理報名信息
各學校、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5月24日-6月7日
清城區教育局聯同相關部門核實戶籍、房產、居住證、社保等材料的真實性
清城區教育局、平臺公司、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或房產交易中心、社(醫)保局等部門
6月10日-6月19日
清城區教育局對各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最終錄取名單(若超過招生計劃數的 , 進行搖號錄?。?
清城區教育局、 相關人員、平臺公司
6月20日
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
各學校、平臺公司、清城區教育局
6月21日
在報名平臺上進行錄取“確認”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6月22日-6月23日
新生注冊、繳費
各學校、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
7月4日-7月7日
公布剩余學位數,進行第一次補錄
各學校、清城區教育局
8月15日-8月18日
進行第二次補錄
各學校、清城區教育局
8月30日
學校公布新生分班情況;新生回校報到及接受入學前教育
各學校
9月2日
正式開學
各學校
六、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
(一)公辦學校
1.學校審核(5月23日—6月7日)
各學校對網上報名的適齡兒童()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收集、整理戶籍、房產、社保等信息 。對報名材料審核后存在異議的,學校須要求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補充或攜帶相關資料的原件、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學校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
2.區級審核(5月24日—6月21日)
(1)清城區教育局將相關材料報送市不動產中心、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市社保局清城分局等部門核驗 。(5月24日—6月20日)
(2)清城區教育局組織相關人員對學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6月10日—6月21日)
3.上門核查(6月8日—6月16日)
各公辦學校報名點組織工作人員上門核實報讀適齡兒童()家庭的居住情況,請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保持聯系電話的暢通 。工作人員上門核查時,請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積極配合,有意拒絕接聽電話或故意拖延上門核查時間的,作未實際入住處理 。
4.網上公布第一批次錄取名單(6月25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一批次錄取名單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錄報名平臺,查閱錄取情況 。
5.統籌安排學位(7月6日—7月30日)
當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學位供給計劃時,根據清城區教育局“統籌協調機制”,將超出部分的適齡兒童()統籌協調到大學區內或其它有富余學位的公辦學校就讀 。
6.網上公布第二批次錄取名單(7月31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第二批次錄取名單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可以登錄報名平臺,查閱錄取情況 。
7.在平臺打印或到學校領取《入學通知書》(8月1日—8月2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自行在報名平臺上打印經審核通過、已在平臺上公布的新生《入學通知書》;無打印條件的,可直接到報名學校領取 。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學校以手機信息或電話通知其法定監護人 。對錄取結果有異議的,可在8月4日-5日向學校報名點提出書面申訴,逾期將不予受理 。
不符合報名條件、未被錄取的,建議盡快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
(二)民辦學校
1.學校審核(5月23日—5月31日)
各學校對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收集并整理報名信息 。
2.區級審核(5月24日—6月19日)
(1)清城區教育局聯同有關部門核實戶籍、房產、廣東省居住證、社保等材料的真實性 , 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刪除) 。(5月24日—6月7日)
(2)清城區教育局對各民辦學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最終錄取名單(若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6月10日—6月19日)
3.學校錄取名單公布(6月20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若需電腦搖號錄取的 , 由清城區教育局在平臺上公布)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及時在報名平臺上查詢民辦學校的錄取情況 。
4.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平臺上進行錄取情況的“確認”(6月21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在報名平臺上進行民辦學校錄取情況的“確認”操作 。逾期不予“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確認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其符合報名條件的公辦學校將不予派位 。
5.新生注冊、繳費(6月22日—6月23日)
完成“確認”操作的適齡兒童()按時到相關民辦學校辦理注冊及繳費手續 。
6.補錄(7月4日—7月7日 , 8月15日—8月18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以進行二次補錄 。
清城區教育局根據各民辦學校的注冊情況,在招生平臺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名單和剩余學位數,符合入讀條件并有意選擇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 , 可徑直到民辦學?,F場報名 。
各民辦學校將擬補錄名單及有關資料上交清城區教育局 , 審核同意后方可準予錄取 。
(三)公、民辦學校新生到校報到及接受入學前教育(8月30日)
公辦學校新生憑《入學通知書》(民辦學校新生憑繳費收據)或相關錄取材料按時到校報到并接受入學前教育 。未按時到校報到的適齡兒童,招生學校不為其保留學位 。
七、關于報名材料的說明
(一)戶籍材料
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口簿的,須提供該戶口簿戶主、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口簿的 , 須提供適齡兒童所在戶口簿戶主頁、本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 以及其法定監護人所在戶口簿戶主頁、法定監護人本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
(二)住房材料(提供以下材料中的其中一種)
1.已購商品房的 , 提供住房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產權人為適齡兒童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 。已購房但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在銀行抵押的,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復印件 。
2.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住房管理部門統一樣本的購房合同原件(須有住房管理部門的備案號)和完稅證明原件(已交付使用且實際居住為準 , 期房或未實際入住房產的合同不作為合規材料) 。
3.屬于清城區農村自建房的,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國土使用證,產權人應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 。
4.租賃房屋的,提供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連續五年或以上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的產權證、產權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
(三)社保及居住證材料
清遠市外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提供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的社保(含養老和醫療)證明以及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
》》查看原文公告
推薦閱讀
- 小學社會面試好考嗎 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有哪些
- 2024清遠城區小學一年級報名材料 清遠小學一年級什么時候報名
- 2024清遠清城區公辦小學一年級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 2024清遠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 面試 山東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公告
- 2024年青島高新區小學入學指南 青島高新區小學報名時間
- 2024珠海香洲區小學及初中學區劃分查詢入口
- 2024寧夏小學什么時候放暑假 寧夏小學暑假時間
- 2024珠海斗門區中小學學區招生范圍 珠海市斗門區小學錄取名單
- 小學二年級語文工作總結范文 二年級語文工作總結范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