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觀山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觀山湖區2024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教育部《關于督促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工作的通知》和《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精神,根據《貴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筑接受義務教育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做好觀山湖區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后稱“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
第二條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 按照“兩為主(即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兩納入(納入城鎮發展規劃、納入財政資金保障)、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要求,做好符合條件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觀山湖區接受義務教育保障工作 。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中所稱居住證是指觀山湖區公安部門頒發的貴州省居住證;本實施細則中所稱“隨遷子女”是指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居住并持有觀山湖區公安部門頒發的貴州省居住證(有效期內)的非觀山湖區戶籍人員適齡子女 。
第二章 入學保障措施
第四條 每年義務教育網上報名時間截止前,持有觀山湖區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來人員適齡隨遷子女可申請在觀山湖區公辦學校升入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申請入學的隨遷子女年齡須符合入學當年貴陽市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要求 。
第五條 隨遷子女在觀山湖區接受義務教育主要通過積分統籌和自主選擇民辦學校兩種方式入學 。
1.積分統籌入學 。按照統一設置的積分項目進行積分 , 結合區域內學位情況,根據積分高低,統籌安排在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 。
【2024年觀山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2.自主選擇民辦學校就讀 。隨遷子女還可通過“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自主填報觀山湖區1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并通過電腦隨機派位入學 。
第六條 累計積分規則 。突出以居住證為主要積分入學依據,申請人以家庭為單位提供“法定監護人在觀山湖區公安部門辦理的貴州省居住證+法定監護人在貴陽市范圍內社保局繳納社保的證明資料(以養老保險繳納清單為計算依據)”或“法定監護人在觀山湖區公安部門辦理的貴州省居住證+法定監護人作為法人在貴陽市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結合觀山湖區公辦學校可用于保障隨遷子女入學的學位情況,根據積分從高到低統籌安排入學 。具體積分規則如下:
2024年觀山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插圖
第七條 積分時長計算原則 。居住證、貴陽市社保及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時長計算如下:
2024年觀山湖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實施細則

文章插圖
第八條 優先安排符合條件的脫貧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申請入學的脫貧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須提供脫貧家庭相關印證資料 。
第三章 申請流程
第九條 隨遷子女入學須按照網上登記、現場審核積分、統籌派位、錄取注冊等程序開展 。
第十條 按照貴陽市教育局統一安排,新生須通過“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進行新生入學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隨遷子女方可按要求申請公辦學位或選擇民辦學校報名 。在“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登記并申請公辦學位的隨遷子女,按照要求提供印證資料進行現場審核 。審核通過的將由現場審核點按照積分原則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區教育局根據各??沼鄬W校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
第十一條 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隨遷子女,視為自愿放棄在觀山湖區接受義務教育;已被錄取的隨遷子女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到安排的學校報到的隨遷子女,視為自愿放棄錄取資格,可選擇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 。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二條 隨遷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不是其父(母)的,計算積分所需資料須提供法定監護人本人的資料 。
第十三條 隨遷子女申請學位所提供的印證材料以及在“貴陽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系統填報的信息均應真實有效,若存在隱瞞、欺騙、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將取消其申請資格 , 已錄取的撤銷錄取結果 。
第十四條 需要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港澳臺居民隨遷子女,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18]64號),憑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享受持內地(大陸)居住證公民的同等待遇,申請公辦學位參照本細則執行 。
第十五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觀山湖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