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廈門翔安區幼兒園報名條件 廈門翔安幼兒園收費標準


2024年秋季廈門翔安區幼兒園報名條件
本區戶籍或暫住在本區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 。
1.公辦幼兒園(含集團辦園、集體辦園)招生對象
(1)招生片區內“兩一致”適齡幼兒,即幼兒與父親(母親)戶籍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一致(適齡幼兒及其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0日 。
(3)部分幼兒園招生時,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出可提供學位數時 , 將采取隨機搖號的方式產生錄取結果,未被該幼兒園錄取的 , 由區教育局統籌到其他普惠性幼兒園 。
(4)公辦幼兒園在完成片區招生任務后,有剩余學位的,可招收部分片區外適齡幼兒 , 具體招生通告由各園制定后報區教育局審核 。
2.民辦幼兒園招生對象

納入分級收費管理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應優先招收以下兩類幼兒:
(1)本區戶籍適齡幼兒;
(2)父親(母親)近一年在翔安區居住、務工和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幼兒 。其中屬于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的,在確保優先招收本小區戶籍適齡幼兒前提下,剩余學位方可對小區外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幼兒開放 。
有關說明

1.購置商品房落戶的適齡幼兒父親或母親持有實際居住地的房屋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含50%),適齡幼兒的父親和母親產權比例相加超過50%的,視同符合超過50%要求 。若產權是適齡幼兒父親(母親)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且幼兒父親(母親)產權比例達50%(含50%)以上的,視同符合要求 。
2.若適齡幼兒及父親(母親)的戶口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房屋產權人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 且適齡幼兒的父親(母親)在廈確無房產的,須提供由房管部門出具的父母雙方在廈無房證明,經查實后,可視為片區內的招生對象 。
3.人才子女、駐軍子女、港澳臺子女等享有政策性照顧入園待遇的,家長應于8月1日前至區教育局教育科登記,按照有關文件審核相關條件后 , 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幼兒園就讀 。
【2024年秋季廈門翔安區幼兒園報名條件 廈門翔安幼兒園收費標準】4.因政府拆遷建設原因造成戶口和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各鎮街確認后 , 由各鎮街教育辦于8月1日前將相關對象材料報送至區教育局教育科,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有學位的幼兒園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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