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基金住院報銷比例 統籌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怎么算


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費用:
醫保甲類藥品及中藥飲片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1)、一級醫療機構(含職工醫院)95%;
(2)、縣(市)二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市二級醫療機構90%;

(3)、三級醫療機構85% 。
乙類藥品、民族藥、診療項目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1)、一級醫療機構(含職工醫院)95%;
(2)、縣(市)二級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
(3)、市二級醫療機構85%;三級醫療機構75%;

市外住院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因急診、急救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或經醫保經辦機構審批轉往統籌地區以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按本市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計算,符合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75%;
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參保人員發生醫療保險規定的大額醫療費用(不含起付標準),由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基金支付90% 。
【統籌基金住院報銷比例 統籌基金住院報銷比例怎么算】注: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最高支付額度為2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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