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9年中山市中考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


一、考試對象
2025-2029年初中應屆畢業生(2022—2026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和報考高中階段學校的外地返中山生、往屆生 。
二、考試時間
1.統一考試:九年級第二學期進行 。
2.《國家學生健康體質標準》(下稱《國標》)測試:每學年第一學期 。
3.專項技能測試:分別在七年級和八年級第二學期進行 。
三、考試內容和分數
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下稱“中考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80分,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兩部分組成,其中統一考試成績30分,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50分,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入高中錄取投檔總分 。
統一考試
普通考生須參加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考試,統一考試成績=必考項目成績+選考項目1成績+選考項目2成績 。其中,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1考試評分標準最高得分為120分 , 選考項目2考試評分標準最高分為100分 , 項目之間成績可以互補,最終成績為三個項目成績按比例折算之和,滿分為30分 , 超出30分按30分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
必考項目(10分)
中長跑1000米(男)、800米(女)或100米游泳 ??忌氃谝陨蟽蓚€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10%計算 。
選考項目1(10分)
投擲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臥起坐(女)、立定跳遠、三級連續蛙跳、一分鐘跳繩、50米跑、200米跑 ??忌谝陨掀邆€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10%計算 。
選考項目2(10分)
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 ??忌谝陨衔鍌€項目中任選一項參加考試 。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10%計算 。
考試方案實施周期內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測試的項目、方法和規則保持不變,每年的評分標準將根據前一學年中考體育考試情況進行適當調整,具體以當年下發中考體育考試通知文件為準 。

體育素質綜合評價
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國標》測試成績+專項技能測試成績 。
《國標》測試成績(30分)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學生七、八、九年級國標測試成績各占10分,其中,七年級國標測試成績70分及以上得10分,60-69分得9分 , 60分以下得8分 , 八、九年級國標測試成績80分及以上得10分,70-79分得9分 , 60-69分得8分,60分以下得7分,無特殊情況未參加測試為0分 。當年已辦理免予執行《國標》的學生按8.5分賦分 。
專項技能測試成績(20分)
2024年秋季及以后入學的學生七、八年級專項技能測試各占10分,測試項目從中考體育統一考試選項2中任選1項,測試規則和方法與九年級統一考試選考項目2保持一致 , 測試標準適當降低 。當學年辦理體育課免修手續的學生按8.5分賦分 。
四、2022年秋季入學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滿分為50分,由《國標》和統一考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國標》10分(七年級滿分為1分,其中及格1分,不及格0.5分,不參加測試為0分;八年級滿分為2分,其中優良2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不參加測試為0分;九年級滿分為7分 , 其中優良7分,及格6.5分,不及格6分,不參加測試為0分),統一考試40分(必考項目為20分,選考項目1為10分,選考項目2為10分),考試項目設置、考試方法、評分標準按照2024年中考體育考試有關文件執行 。
五、2023年秋季入學的學生
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將按照本方案執行,滿分為80分,由統一考試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兩部分組成,其中統一考試成績30分,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50分 。

《國標》只計算八、九年級測試成績,七年級《國標》分值平均納入八、九年級《國標》測試中,即八、九年級《國標》滿分各為15分,其中《國標》測試成績80分及以上得15分 , 70-79分得14分,60-69分得13分,60分以下得12分 , 無特殊情況未參加測試為0分,當年已辦理免予執行《國標》的學生按12.75分賦分 。
專項技能只計算八年級測試成績 , 七年級測試分值納入八年級專項技能測試,即八年級滿分為20分,其中 , 專項技能測試80分及以上得20分,70-79分得19分,60-69分得18分,60分以下得17分,
無特殊情況未參加測試為0分,當學年辦理體育課免修手續的學生按17分賦分 。
外地返中山生、往屆生以及特殊情況考生的成績如何計算?
外地返中山生和往屆生
一、外地返中山生成績評定
由《國標》測試成績(滿分30分)和統一考試成績(滿分50分)兩部分組成,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數計入高中錄取投檔總分 。
《國標》測試成績(30分)
外地返中山生需要提供其于所讀學校七、八、九年級的《國標》測試成績,計分方法參照中山在讀在籍學生計算 。當年已辦理免予執行《國標》的學生按8.5分賦分 。
統一考試成績(50分)
各項考試成績分別按照必考項目占20分(按評分標準得分×20%),選考項目1占15分(按評分標準得分×15%),選考項目2占15分(按評分標準得分×15%)計入統一考試成績 , 超過50分的按50分計算 。
二、往屆生成績評定
往屆生不計算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只計算統一考試的成績,滿分為80分 。其中,必考項目占30分,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30%計算,選考項目1占25分 , 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25%計算,選考項目2占25分,該考試項目成績按評分標準得分×25%計算,超過80分的按80分計算,往屆生不得以運動員等級或體育競賽成績申請免考 。

特殊類考生
一、擇考考生
1.視力障礙、聽力障礙、智力落后、孤獨癥譜系、腦癱、肢體障礙、心理疾病等特殊考生,經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審核同意,此類考生只計算統一考試的成績 , 不計算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在統一考試中,可申請其中一個或兩個項目與普通考生一起參加考試 , 按當年評分標準計算體育與健康科目成績(合成成績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計算,下同) 。其成績計算方法為:
擇考一個項目:項目成績×90%×0.8;
擇考兩個項目:(項目1成績+項目2成績)÷2×95%×0.8 。
2.身體發育異常、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O型和X型腿)、矮小體型等達到Ⅰ度的考生,經市中小學衛生保健所審核同意,此類考生體育與健康科目成績由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和統一考試兩部分組成,在統一考試中,可申請其中一個或兩個項目與普通考生一起參加考試 , 按當年評分標準計算統一考試成績,體育素質綜合測試與評價成績按照普通考生的辦法執行 。其統一考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
本市初中應屆畢業生
選擇一個項目:項目成績×90%×0.3;
選擇兩個項目:(項目1成績+項目2成績)÷2×95%×0.3 。
外地返中山生
選擇一個項目:項目成績×90%×0.5;
選擇兩個項目:(項目1成績+項目2成績)÷2×95%×0.5 。
往屆生
選擇一個項目:項目成績×90%×0.8;
選擇兩個項目:(項目1成績+項目2成績)÷2×95%×0.8 。
二、免考考生
1.經殘疾人聯合會認證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并按程序已辦理免修體育與健康課和免予執行《國標》的學生,應申請免考 。此類考生的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體育與健康科目成績平均分計算 。
2.因身體疾病不適宜參加體育活動 , 并已辦理免修體育與健康課和免予執行《國標》的學生,應申請免考,考生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體育與健康科目成績平均分的85%計算 。
3.統一考試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申請緩考且緩考期間仍未康復的,可申請免考 。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體育統一考試成績平均分的85%計算(返中山學生折算成滿分50分制,往屆生折算成滿分80分制) 。如已參加過一(兩)個項目考試并取得有效成績,考生申請免考另一(兩)項目的,經審批,已考一個項目的,按實際考試項目得分的85%再乘以0.3(返中山學生取所考項目得分的85%再乘以0.5,往屆生取所考項目得分的85%再乘以0.8)計算體育統一考試成績;已考兩個項目的,按實際考試項目得分平均分的90%再乘以0.3(返中山學生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5,往屆生取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8)計算體育統一考試成績 。體育素質綜合測試與評價成績按照普通考生的辦法執行 。
4.初中階段獲得國家三級運動員及以上等級稱號(不含棋牌、航模、電子競技、舞蹈) , 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批免予體育統一考試的考生,其統一考試成績按滿分30分計算;市體校學生,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批免予體育統一考試的考生,其體育統一考試成績按滿分計算 。七、八年級參加鎮(街)級體育項目比賽獲得前六名(不足6支隊伍或不足6人參賽的,減一名計算,下同)或參加市級及以上教育、體育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當年專項技能測試成績可向學校申報,考區審核認定,該生當年專項技能測試成績按滿分計算 。
5.八年級第二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期間,參加由市教育體育局主辦的體育賽事,獲得個人項目前八名,集體項目前三名,或參加省級以上教育、體育部門主辦的體育比賽,獲得前八名,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批免予體育統一考試的考生,其統一考試成績按滿分30分計算;參加由市教育體育局主辦的體育賽事,獲得集體項目四至八名,經市教育體育局審批免予體育統一考試的考生,其體育統一考試成績按滿分乘以95%計算 。
【2025-2029年中山市中考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公告原文: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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