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失業保險金常見問答 失業保險 濟南

濟南失業保險金常見問答 失業保險 濟南

一、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都有哪些待遇?
答: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及其部委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新政策、新舉措,失業保險保障范圍進一步擴展到所有城鄉參保失業人員 。
1. 前提條件:《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對參保繳費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 。
2. 適用人群:共有3類失業人員 。一是職工與用人單位合同到期未續簽、正常解除合同、被辭退、被開除等情形的失業人員;二是根據近期國家人社部、財政部《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自2019年12月起,對領取失業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人員,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最長不超過12個月;三是根據人社部2020年3 月下發的人社廳發〔2020〕24號和省人社廳《關于推進“暢通領、安全辦”提升失業保險服務質效的通知》(魯人社函〔2020〕10號)規定,以前失業因超過60日申領時限未能領取失業金,且目前仍未就業的人員 。
3. 享有待遇:失業人員有5項待遇 。一是失業保險金;二是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三是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四是“價格臨時補貼”的政策 。且在2020年3月至6月,價格臨時補貼標準提高1倍發放 。
二、超過60日申領期限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有何規定?
答:根據政策規定,以前失業因超過60日申領時限未能領取失業金 , 且目前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 申領失業金可線上提交申請;也可到戶籍地或常住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按申領時失業金標準發放 。發放時限,按其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核定 。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是多少?
答:根據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時間,按其累計繳費時間核算 。滿1年不滿5年的 , 領金期限最長為12個月;滿5年不滿10年的,領金期限最長為18個月;滿10年以上的 , 領金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四、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多少?
答: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失業保險金標準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掛鉤 , 隨最低工作標準調整而調整 。自2020年2月起,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為最低工資標準的90% 。依區域劃分,目前,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高新區等,失業金標準執行1719元;其他區縣失業金標準執行1557元 。
五、什么情況下停領失業保險金?
答:根據《社保法》、《失業保險條例》和《山東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出現以下情況的應停止發放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重新就業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在勞動教養或判刑收監執行期間的;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哪些人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還有哪些待遇?
答: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強化穩就業舉措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0〕6號)規定 , 2020年3月至12月,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繳費失業人員,階段性發放失業補助金 。具體人員為:一是領取失業金期滿(含2020年3月之前期滿的),一直未重新就業,至申領時仍處于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二是參保繳費不足1年或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如:本人提出辭職 。含2020年3月之前失業的),一直未重新就業,至申領時仍處于失業狀態的失業人員,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根據申領時間,實際發放時間最長可至2021年6月 。2020年3月至6月領取失業補助金同時享受“價格臨時補貼”政策 。領取失業補助金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待遇 。

七、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能不能領取失業補助金?
答:不能 。人社部文件明確規定,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 , 應按其累計繳費時間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
八、對今年3月至7月前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因政策未實施導致沒能領取的,可否申領?
答:可依據申請補發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對在2020年3月至7月期間(文件印刷時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條件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領失業補助金的 , 其未就業期間的部分可予以補發 。
九、失業補助金是多少?

答:經市政府同意,濟南市失業補助金標準:參保繳費累計滿1年(含)以上的失業人員,標準為每人每月800元;參保繳費累計不滿1年和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標準為每人每月500元 。
十、失業補助金如何發放?
答:根據文件規定,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 。發放方式:審核通過后,打入申領人提供的社會保障卡或銀行卡 。
十一、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可否轉移失業保險關系?
答:不能 。根據國家人社部、財政部〔2020〕40號和省人社廳文件規定,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復申領享受 。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 。失業補助金發放期滿或停發后 , 失業人員要求轉移失業保險關系的,經辦機構要記錄相關信息并按規定辦理 。
遇有異地就業、異地辦理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申請人承諾同意停發并在轉入地不再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可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 并記錄相關信息 。
十二、什么情況下停發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答:政策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或失業補助金期滿的、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的、死亡的、應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被判刑收監執行的,應停止其失業保險待遇 。與停領失業保險金略有不同 。
十三、申領失業金或失業補助金需要哪些證明材料?
答:不需要遞交證明材料 。2020年3月 , 國家人社部印發推進“暢通領、安全辦”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4號)明確要求:“凡是沒有法律法規作為依據的證明材料一律取消,凡是內部信息系統能夠核查的一律不得要求失業人員提供”、“不得將辦理失業登記作為申領失業補助金和臨時生活補助的前置條件” 。即:除特殊情形外 , 失業人員申請失業保險待遇,不需要提交任何證明材料 。
十四、如何申領失業保險和失業補助金?
答: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申領,實行“全程網辦”,申領人網上申領 。網上申領確有困難的,可憑社會保障卡或身份證到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
提醒: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規定,防止出現人群聚集情形,建議申請人在網上申領 。
十五、如何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答:失業人員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 , 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http://si.12333.gov.cn)全國統一入口,或手機下載“人社部掌上12333” APP申領,按提示填寫個人相關信息,確認提交即可 。
另外,申領失業保險金,可通過“山東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或根據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中心官網公告的“失業保險線上網辦指南”申領;或手機下載“濟南人社APP”申領 。
十六、申領審核期限
【濟南失業保險金常見問答 失業保險 濟南】根據國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廳文件要求,通過網上申領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審核辦結時限為5個工作日 。發放時間一般在次月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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