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時間是多久 濟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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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失業保險條例》 ,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 , 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

哪些單位和個人需要參加失業保險?
【濟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 時間是多久 濟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時間】根據《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繳納失業保險費 。其中,城鎮企業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 。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雇工按照本?。ㄗ災吻?、之吔g校┯泄毓娑ň齠ㄊ欠裥枰渭郵б當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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