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高溫津貼如何發放的 汕頭高溫津貼如何發放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按月向高溫作業人員發放高溫津貼 , 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
可以按天數折算的情形:
從事高溫作業的勞動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單位可按勞動者當月實際出勤且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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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疑問:用人單位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及實行特殊工時的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高溫津貼如何發放?
答: 用人單位當月臨時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 , 應當按其當月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以及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標準折算發放高溫津貼 。
用人單位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按從事高溫作業的天數折算高溫津貼 。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向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高溫作業人員發放全額高溫津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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